标题:厦门市驾驶证换证和驾驶执照互认的通知
尊敬的市民们:
为了方便市民出行,提高的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厦门市交警支队决定对驾驶证换证和驾驶执照互认进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驾驶证换证
1. 自2022年3月1日起,市民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www.12321.org/)在线申请换证。
2. 原核发的驾驶证在有效期内办理换证业务的,无需提交相关材料。
3. 自2022年3月1日起,市民如需更换驾驶执照,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www.12321.org/)在线申请换证。
4. 原核发的驾驶证在有效期内办理换证业务的,需提交原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自2022年3月1日起,市民在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时,对部分准驾车型将不再需要提交相应年检合格证明。
二、驾驶执照互认
1. 自2022年3月1日起,市民在厦门市范围内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符合互认条件的,可在厦门市范围内驾驶非准驾车型的车辆。
2. 自2022年3月1日起,市民在厦门市范围内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符合互认条件的,可在厦门市范围内驾驶准驾车型的车辆。
3. 互认政策仅限于厦门市范围内,且遵守厦门市交警支队相关规定。
三、注意事项
1. 请市民们在办理驾驶证换证和驾驶执照互认业务时,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内容,并按照要求办理。
2. 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厦门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最后,希望市民们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特此通告。
厦门市交警支队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