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资格证书和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设计资格证书和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一、设计资格证书管理

为了加强设计资格证书的管理,规范资格证书的发放程序,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设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1.设计资格证书定义

设计资格证书是指由相关部门或者授权机构颁发给具备相应设计资格条件的个人或者组织的证明文件。设计资格证书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国家设计资格证书

(2)行业设计资格证书

(3)地方设计资格证书

2.设计资格证书实行分级制度

为了加强设计资格证书的管理,我国将设计资格证书分为三个级别:国家级设计资格证书、行业级设计资格证书和地方级设计资格证书。

(1)国家级设计资格证书

国家级设计资格证书是由国家认监委颁发的证书。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由认监委负责。

(2)行业级设计资格证书

行业级设计资格证书是由行业组织颁发的证书。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由行业组织负责。

(3)地方级设计资格证书

地方级设计资格证书是由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由省级政府部门负责。

3.设计资格证书实行自愿申请制度

个人或者组织在需要获得设计资格证书时,应当向相关部门或者授权机构提出申请。

4.设计资格证书实行审核发放制度

相关部门或者授权机构在发放设计资格证书时,应当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应当予以发放设计资格证书;对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说明不发证的原因。

5.设计资格证书的有效期和换发

设计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人应当到相关部门或者授权机构申请换发。

6.设计资格证书的管理部门

设计资格证书的管理部门为各级认监委。各级认监委应当加强对设计资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及时查处证书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7.设计资格证书的监督与管理

各级认监委及其工作人员、设计资格证书持有者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共同维护设计资格证书的公正、公平和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设计资格证书持有者违反有关规定的,有权向相关部门或者监督部门举报,相关部门或者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8.附则

本设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设计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设计产品认证的管理,规范认证程序,提高认证质量,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设计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1.设计产品认证定义

设计产品认证是指对设计产品进行的合格性评价。设计产品认证机构通过检验、测试、评估等方式,对设计产品的质量、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价,以确定设计产品是否满足客户需求和国家标准。

2.设计产品认证机构

设计产品认证机构包括:

(1)国家认监委认定的机构

(2)行业认可机构

(3)社会认可机构

3.设计产品认证实行分级制度

为了加强设计产品认证的管理,将设计产品认证分为三个级别:国家设计产品认证、行业设计产品认证和地方设计产品认证。

(1)国家设计产品认证

国家设计产品认证是由国家认监委认定的机构负责的。

(2)行业设计产品认证

行业设计产品认证是由行业认可机构负责的。

(3)地方设计产品认证

地方设计产品认证是由地方政府部门负责的。

4.设计产品认证实行自愿申请制度

个人或者组织在需要获得设计产品认证时,应当向设计产品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5.设计产品认证实行检验、测试、评估等方式

设计产品认证机构通过检验、测试、评估等方式,对设计产品的质量、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价,以确定设计产品是否满足客户需求和国家标准。

6.设计产品认证实行合格评定

设计产品认证机构对通过检验、测试、评估等方式,认为设计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具有合格性的,颁发设计产品认证证书。

7.设计产品认证的有效期和换发

设计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人应当到设计产品认证机构申请换发。

8.设计产品认证的管理部门

设计产品认证的管理部门为各级政府部门。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设计产品认证工作的管理,规范设计产品认证活动,及时查处认证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9.设计产品认证的监督与管理

各级政府部门、设计产品认证机构和设计产品认证持有者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共同维护设计产品认证的公正、公平和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设计产品认证持有者违反有关规定的,有权向相关部门或者监督部门举报,相关部门或者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10.附则

本设计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