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咨询合同:确定各方权利和责任

设计咨询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确定各方之间的咨询服务协议,以确保各方按照协议的约定提供咨询服务,并达成以下目的:

1. 确定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方式和价格;

2. 明确各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

3. 确定咨询服务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4. 明确各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救济措施。

二、合同主体

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2.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3.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三、合同内容

1. 咨询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1)设计规划方案;

(2)设计图纸和模型;

(3)相关技术文献和资料。

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提供设计规划方案,包括设计方案、技术方案、详细图纸等;

(2)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提供设计图纸和模型,包括整体设计、局部设计、细节图等;

(3)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提供相关技术文献和资料,包括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分析、技术方案的详细说明等。

2. 咨询服务的价格:

本咨询服务的价格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数字):

(1)设计规划方案:(人民币)100,000元;

(2)设计图纸和模型:(人民币)50,000元;

(3)相关技术文献和资料:(人民币)20,000元。

3. 咨询服务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1)咨询服务的交付时间: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对方提交咨询服务的内容,并在提交后30日内完成咨询服务;

(2)咨询服务的交付方式:双方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进行交付。

4. 咨询服务的权利和救济措施:

(1)甲方应在收到本咨询服务的内容后10日内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的费用;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的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支付通知后的3日内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并在接到咨询服务内容后30日内完成咨询服务;

(3)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不满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的内容后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在异议提出后3日内与乙方协商解决。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应事先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2)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